4月6日,山東省人民政府正式發布印發“十大創新”“十強產業”“十大擴需求”2022年行動計劃,明確工作目標和重點任務,其中十大領域中,將海上風電、海上光伏、陸上大型風光基地“五基地兩示范”納入省重點項目,到2022年年底,電力總裝機達到1.8億千瓦左右,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7000萬千瓦以上。力爭到2025年,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達到1億千瓦以上,較2020年實現翻一番;可再生能源電量占比提高到19%左右,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提高到13%左右。 ![]() 圍繞加快清潔能源“五基地兩示范”建設,具體措施如下: 一是海上風電項目方面統籌解決用海用地問題。對電網企業建設有困難或規劃建設時序不匹配的配套送出工程,允許發電企業投資建設,經雙方協商同意,可在適當時機由電網企業依法依規回購。2023年年底前建成并網的海上風電項目,免于配建或租賃儲能設施。(省發展改革委、省自然資源廳、省能源局、省海洋局、國家能源局山東監管辦、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按照職責分工負責) 二是海上光伏項目方面。統籌解決用海用地問題。對2025年年底前建成的漂浮式海上光伏項目,免于配建或租賃儲能設施,優先參與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。海上光伏項目建成后形成的能源增量,全部留給所在市。對電網企業建設有困難或規劃建設時序不匹配的配套送出工程,允許發電企業投資建設,經雙方協商同意,可在適當時機由電網企業依法依規回購。 三是陸上大型風光基地項目方面。對魯北鹽堿灘涂地風光儲輸一體化基地、魯西南采煤沉陷區“光伏+”基地內的規劃項目,統籌解決用海用地問題。對相關項目配建的高比例儲能設施,擇優納入省級新型儲能示范項目。對電網企業建設有困難或規劃建設時序不匹配的配套送出工程,允許發電企業投資建設,經雙方協商同意,可在適當時機由電網企業依法依規回購。電網企業開辟基地項目送出工程“綠色通道”,保障基地項目“應接盡接”。 “五基地兩示范”如下: 1. 海上風電基地。全面推進省管海域場址開發,開工渤中A、B1、B2和半島南U1、U2、V等項目,裝機規模540萬千瓦,建成200萬千瓦;啟動國管海域渤中E和半島北K、L、M1等項目前期工作,裝機規模460萬千瓦。完成年度投資462億元。 2. 海上光伏基地。以東營、煙臺、青島等市附近海域為重點,加快樁基固定式海上光伏開發,開工HG14、HG21、HG37等項目,裝機規模300萬千瓦左右,建成150萬千瓦左右;啟動HG32等項目前期工作,裝機規模300萬千瓦以上。開展華能半島南抗風浪項目、山能渤中抗浮冰項目等漂浮式海上光伏示范,裝機規模10萬千瓦。完成年度投資93億元。 3. 魯北鹽堿灘涂地風光儲輸一體化基地。以濰坊、濱州、東營等市鹽堿灘涂地為重點,開工魯北智慧產業園源網荷儲一體化、;癁H坊源網荷儲一體化、國電投濰坊風光儲多能互補等項目,裝機規模500萬千瓦左右;建成華潤東營、濰坊濱海風光儲智慧能源示范基地一期等首批項目,裝機規模300萬千瓦左右。完成年度投資154億元。 4. 魯西南采煤沉陷區“光伏+”基地。以濟寧、棗莊、菏澤等市采煤沉陷區為重點,開工臺兒莊源利新能源農牧光互補、華能東明縣馬頭鎮農光互補發電等項目,裝機規模65萬千瓦;建成晴陽新能源滕州農光互補項目,裝機規模15萬千瓦;啟動華電滕州光伏發電等項目前期工作,裝機規模20萬千瓦。完成年度投資12億元。 5. 膠東半島核電基地。加快海陽、榮成、招遠等核電廠址開發,開工海陽核電二期工程3號機組,裝機125萬千瓦;推進國和一號示范工程建設,裝機300萬千瓦;建成榮成高溫氣冷堆示范工程,裝機20萬千瓦;爭取招遠核電一期、榮成石島灣擴建一期等工程具備上報核準條件,裝機480萬千瓦。積極推進海陽核電跨區域核能供暖研究論證等相關工作,適時啟動工程建設。完成年度投資130億元。 6. 整縣分布式光伏規;_發示范。堅持“一縣一策”,組織編制70個國家試點縣規劃建設方案,總規模3000萬千瓦左右?偨Y推廣沂水縣、諸城市等整村規;_發建設經驗,形成集中匯流送主網、就地就近消納等開發利用模式,加快整縣分布式光伏開發建設,開工規模500萬千瓦,建成300萬千瓦以上。完成年度投資90億元。 7. “百鄉千村”綠色能源發展示范。加快安丘市輝渠鎮等88個鄉鎮、沂水縣諸葛鎮東河西村等668個村首批標桿建設工作,推進太陽能、生物質能、地熱能等綜合開發利用,打造農村地區用電、供暖、炊事清潔用能新模式,建成50個左右“標桿鄉鎮”、500個左右“標桿村”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