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21年第 42號為貫徹落實《國務院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》(國發〔2013〕24號),根據《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(2021年本)》及《光伏制造行業規范公告管理暫行辦法》的規定,經企業申報、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、專家復核、現場核實、網上
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1年第 42號 為貫徹落實《國務院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》(國發〔2013〕24號),根據《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(2021年本)》及《光伏制造行業規范公告管理暫行辦法》的規定,經企業申報、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、專家復核、現場核實、網上公示等環節,現將符合《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》企業名單(第十批)、撤銷光伏制造行業規范公告企業名單(第五批)、光伏制造行業規范企業變更公告信息予以公告。 1.符合《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》企業名單(第十批) 2.撤銷光伏制造行業規范公告企業名單(第五批) 3.光伏制造行業規范企業變更公告信息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21年12月30日 ![]() ![]() ![]() |